洁净室电气设计、施工说明
1 设计范围
洁净室的照明配电系统、空调动力配电系统,但不含业主工艺设备配电系统及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。
2 一般说明
2-1.本说明仅适用于一般情况,如有特殊情况请见相关设计图纸。
2-2.本说明若与设计图纸内容不一致时,以设计图纸为准。
3 设计依据
3-1.本设计依据现行国家设计规范、标准及本行业设计规范、标准和地方设计规范、标准进行设计。 其中设计应用主要规范有
3-1.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 JGJ/T16-92
3-2.《洁净室厂房设计规范》 GB50073-2001
3-3.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JGJ71-90
3-4.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 GB50034-2004
3-5.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GB50303-2002
3-6.本公司相关专业(建筑、结构、暖通等)所提供资料。
3-7.业主所提的用电负荷资料及对电气专业的要求。
4 工程概况
作业内容为医药行业10万级洁净室工程,位于上海金山区,楼层:一层, 原有建筑梁下高度约为7m,洁净区吊顶高度:流化床车间为5.5m,其他车间为2.6m。洁净区面积约为150平方米。
5 供电设计
5-1.洁净室低压配电电压采用220/380V。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、单相三线制、三相四线制。系统接地的型式宜采用TN-S或TN-C-S系统。
5-2.380/220V三相五线电源在进户处PE线须重复接地,接地电阻不大于4Ω。
5-3.洁净室厂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052)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。净化通风系统用电负荷、照明负荷应由变电所专线供电。
5-4.电源进线(不包括消防用电)应设置切断装置,并宜设在洁净区外管理的地点。
5-5.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,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;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。
6 动力配电
6-1.本工程小于15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;15KW以上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。
6-2.动力配电柜安装于流化床车间内。
7 照明配电
7-1.洁净厂房内均设正常照明、应急照明。
7-2.有洁净要求的房间均采用净化荧光灯,其他房间采用普通荧光灯,均用吸顶安装。
7-3.照明,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,照明为单相三线制。
7-4.所有插座回路(空调插座除外)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。
7-5.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.4m时,需增加一根PE线,平面图中不再标注。
7-6.灯具的位置应与风管、水管等协调,灯具的平面位置及高度可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调整。
7-7.洁净厂房内照明均就地分散控制,就地灯控开关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.3m,开关至灯的连线除特殊标注外均为N+1根。
7-8.照明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线可靠电气联结。
7-9.检修插座底边距地0.3m。
7-11.本工程照明配电箱安装底边距地1.5m。
7-12.洁净厂房应设置备用照明,以满足所需场所或部位的必要活动和操作。
8 电缆、电线的选型及敷设
8-1.低压电源进线选用铜芯电缆(YJV或VV)电力电缆,由业主负责接至电柜内。
8-2.电缆及电线明敷在桥架上,若不敷设在桥架上,应穿管敷设。50mm2及以下,每30m设一电线盒;70~95mm2,每20m设一电线盒;120~240mm2,每18m设一电线盒。
8-3.照明线选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(BV)。
8-4.正常环境内照明干线、支干线电缆线槽敷设,支线沿线槽或PC管保护埋彩钢板墙及在吊顶上或综合管架上敷设。
8-5.线缆在桥架内敷设应绑扎成束,引出桥架的电线或电缆应穿PC管。
8-6.动力干线、支线主要经过电缆桥架或金属线槽处在桥架或线槽内敷设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穿镀锌钢管暗敷设,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,并按有关规范采取防火保护措施。防爆区穿镀锌钢管明敷设。防爆区内管线要按规定作好密封和堵塞措施。
8-7.通风动力线选用铜芯电缆(YJV或VV)或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(BV)沿桥架敷设,控制电缆选用KVV-1.0暗敷设。
9 其 它
9-1.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,参见《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》,《建筑电气通用图集》施工。
9-2.进行电气工程施工时须与其他专业密切配合。
9-3.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,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,不得偷工减料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,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