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净化工程
1.1、净化工程的含义。
净化工程是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(区域),该房间(区域)的建造结构、装备及使用不仅能够截留粒子而且会尽可能地减少粒子向该房间(区域)介入,并且,可根据需要对该房间(区域)的温度、湿度以及压差等参数进行控制。
1.2、净化工程对药品生产的意义。
药品,特别是静脉注射的药品,必须确保不受微生物的污染。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生物大都依附在尘埃粒子表面,进入净化工程的空气,若不除尘控制微生物粒子,药品的质量就难于保证;药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粉尘必须除去,以防止药物的交叉污染和污染大气环境。药品生产中也会产生有害、高温、高湿的气体,需要及时排除,以保证生产人员的健康,保证生产不受影响,保证产品质量。调节控制空气至合适的温度和湿度,不仅是为生产人员提供舒适的生产劳动环境,而且也是药品生产质量保证的需要。
总之净化工程(区)对药品生产工艺环境的洁净度、温度、相对湿度、防止药粉交叉污染、空气的排放及操作人员的保护等方面提供了保障,保证了生产人员的健康,保证了产品的质量,保证了大气环境不被污染。参考:无尘室http://www.iwuchen.com/
1.3、净化工程(区)空气洁净度级别。
GMP(1998)对药品生产净化工程(区)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100级、10000级、100000级、300000级四个级别,具体划分详见下表:
洁净度级别 |
尘粒最大允许数(粒/m³) |
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|
||
≥0.5µm |
≥5µm |
浮游菌 (CPU/m3³) |
沉降菌 (CPU/皿) |
|
100级 |
3500 |
0 |
5 |
1 |
10000级 |
350000 |
2000 |
100 |
3 |
100000级 |
3500000 |
20000 |
500 |
10 |
300000级 |
10500000 |
60000 |
1000 |
15 |
1.4、净化工程(区)的送风量和换气次数。
送风量计算:
乱流净化工程送风量=净化工程容积×换气次数
换气次数:
10000级净化工程换气次数n≥25次/h;
100000级净化工程换气次数n≥15次/h;
300000级净化工程换气次数n≥12次/h;
并且要求换气次数的规定应根据热平衡及风量平衡计算,加以验证。
1.5、净化工程(区)内部分参数控制要求。
项 目 |
标 准 要 求 |
材料及装修标准 |
净化工程内表面应平整、光滑、无裂逢、接口严密、无颗粒脱落、防霉、防静电、避免眩光并耐受清洗和消毒、墙壁与地面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它措施,在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。 |
温 度 |
温度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,无特殊要求时,温度应控制在18~26℃。 |
湿 度 |
湿度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,无特殊要求时,温度应控制在45~65%。 |
照 明 |
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lx,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要设置局部照明。 |
压 差 |
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,净化工程(区)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。 |
噪 声 |
动态测试时室内噪声级应≤70dBA;空态测试时乱流净化工程宜≤60dBA,层流净化工程应≤65dBA。 |
新风量 |
进入净化工程的空气必须经净化处理,净化工程内应供给的新风量,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: ①乱流净化工程总送风量的10%,平流净化工程总送风量的2%; ②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风量; ③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风量≥40m³。 |
二、污染净化工程(区)洁净度的因素。
2.1、来自外部的污染物质。
a.大气污染
b.大气中的微生物
2.2.1、净化工程内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四个方面:
• 大气中含尘、含菌、净化空调系统中新风带入的尘粒和微生物;
• 作业人员发尘;
• 建筑围护结构、设施的产尘,这里包括墙、顶 棚、地面和一些裸露管线的产尘;
• 设备及产品生产过程的产尘。
2.2.2、室内发生污染空气的主要物质,见下表:
污染发生源 |
粒状污染物 |
有害气体 |
备注 |
人体 |
粉尘、皮屑、污垢、细菌、纤维、化妆品 |
体臭、CO2、氨、水蒸气 |
|
吸烟 |
粉尘(焦油、尼古丁等)二甲基硝酸铵等 |
CO、CO2、NO、NO2、甲醛、丙烯醛、碳氢化合物 |
在净化工程内禁止吸烟,在一般空调房间内也不宜吸烟 |
办公设备 |
纸张、家具的纤维及尘粒 |
臭氧、氨、溶剂积类(VOC) |
|
机械运转设备 |
转动设备磨损的粉尘、纤维、碳化油脂等 |
润滑油挥发物
|
|
燃烧器具 |
烟尘 |
CO、CO2、SO2、NO2、碳氢化合物等 |
|
建筑材料 |
细菌、霉菌、壁虱、石棉纤维、玻璃纤维、粉尘等 |
甲醛、氡气、溶剂、粘接剂中有机溶剂挥发物(VOC) |
|
清洗、灭菌材料 |
|
喷射剂(氟化碳氢化合物)、杀菌剂、防霉剂、溶剂、洗涤剂的挥发物 |
|
3、人员与室内空气污染。
3.1、作业人员的发尘量。
净化工程内的尘源,主要来自生产工艺设备运转发尘,产品和材料运送过程中发尘,净化工程内建筑内表面等的发尘和人员产尘。来自生产设备运转中的尘粒有的可通过局部排风装置排除;按净化工程的管理规定,产品和材料均应进行清洁,在运送过程中的发尘量与人体发尘量相比是很少的;净化工程内表面只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清扫、清洁,其发尘量也可控制到很少。净化工程的尘源主要来自操作人员的发尘,即使按“人净程序”进行了人身净化,净化工程内人员产尘仍是主要污染源。
在洁净生产环境内,工作人员的发尘量多少与其穿着的洁净工作服种类、形式和洁净服的着装材质类型有关,与工作人员在净化工程内的活动、动作的幅度等因素有关。作业人员不同的行为发尘量见下列各表。
作业人员发尘量(一)[粒/(人?min),≥0.5µm]
人员动作 |
普通工作服 |
洁净工作服 |
||
分套型 |
全套型 |
|||
立 |
339000 |
113000 |
5580 |
|
坐 |
302000 |
112000 |
7420 |
|
臂上下运动 |
2980000 |
298000 |
18600 |
|
上体前屈 |
2240000 |
538000 |
24200 |
|
臂自由运动 |
2240000 |
298000 |
20600 |
|
头部运动 |
631000 |
151000 |
11000 |
|
上体转动 |
850000 |
266000 |
14900 |
|
屈身 |
3120000 |
605000 |
37400 |
|
踏步 |
2800000 |
861000 |
44600 |
|
步行 |
2920000 |
1010000 |
56000 |
|
作业人员不同动作的发尘量(二)
动作 |
≥0.3µm的尘粒数(pc/min) |
动作 |
≥0.3µm的尘粒数(pc/min) |
站立或坐着 |
100000 |
以0.9m/s速度走动 |
5000000 |
手、前臂、头、颈动 |
500000 |
以1.5m/s速度走动 |
7500000 |
整个手臂、上身、头、颈动 |
1000000 |
以2.2m/s速度走动 |
10000000 |
坐着站起,或站着坐下 |
2500000 |
|
|
不同发式的女工作人员的发尘量1×10 pc/min(≥0.5μm)
动作 发式 |
静坐 |
起立坐下 |
臂上下动 |
上身前屈 |
蹲下起立 |
踏步 |
综合动作 |
烫发 |
2.18 |
317 |
4.37 |
81.9 |
329 |
316 |
169 |
卡发 |
3.55 |
47.6 |
6.83 |
15.8 |
48 |
12 |
18 |
注:试验者穿同样的洁净服,做同样的动作;卡发: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。
3.2、人体发菌量。
生物净化工程,包括制药工业、生物制品工厂、医院的手术室等,必须控制人体的发菌量,人体的细菌散发量与服装、人员的活动及场所等因素有关。
身体部位 |
细菌 |
身体部位 |
细菌 |
手 |
100~1000个/cm² |
鼻液 |
10000000个/g(ml) |
额 |
10000~100000个/cm² |
尿液 |
约100000000个/g(ml) |
头皮 |
约1000000个/cm² |
粪便 |
>100000000个/g(ml) |
腋下 |
1000000~10000000个/cm² |
|
|
人体各部位的带菌数
不同衣着、不同动作时的人体散发菌量/pc?(人?min)
动作 服装 |
踏步 |
起坐 |
抬臂 |
普通服装 |
3309(1706~5845) |
1998(1788~2209) |
1652(1119~2487) |
连体式洁净服 |
770(631~842) |
630(626~634) |
- |
注:踏步频率为90次/min,起立坐下为20次/min,抬臂为30次/min
三、净化工程(区)的卫生管理要求。
3.1、净化工程(区)环境卫生要求
3.1.1、按规定清洁消毒:生产场地、走廊、缓冲室、更衣室、生产辅助用房等,做到内表面光滑、洁净、完好;门、窗、各种管道、灯具、风口及其他设施、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等保持洁净,无浮尘。
3.1.2、地漏干净,己经消毒并常保持液封状态,盖严上盖。
3.1.3、洗手池、器具和洁具清洗池等设施,应里外保持洁净、无浮尘、垢斑和水迹。
3.1.4、缓冲室、传递柜、传递窗等缓冲设施的两扇门不能同时打开,在不工作时,注意关闭传递设施的门。
3.1.5、严格控制进入净化工程的人数,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及经批准的人员进入;工作时应关闭操作间的门,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。
3.1.6、洁净区内操作时,动作要稳、轻、少,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的交谈。
3.1.7、洁净区内所有物品应定数、定量、定置,无不必要的物品。
3.1.8、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、容器、设备、工具、台、椅、清洁工具等均应选用无脱落物、易清洗、易消毒、不生锈、不长霉的材质,不宜使用竹、木、陶鹄、铁等材质。不宜使用不易清洗、凹陷或凸出的架、柜和设备。
3.1.9、使用后的清洁卫生工具要及时清洗干净、消毒并及时干燥,并置于通风良
好的洁具清洗间内规定的位置。用前、用后要检查拖布、?布是否会脱落纤
维。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生产区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,二者不能互用。进
入无菌室的清洁工具需先进行灭菌。清洁剂、消毒剂要定期交替使用。
3.1.10、文件、笔等须经洁净处理,进入无菌室的物品还须经灭菌处理。
3.1.11、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粒的容器或口袋中,密闭放
在指定地点;并规定,在生产结束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。
3.2、物料卫生要求
3.2.1、投入生产的原辅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,不洗即用的内包装材料、容器,其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必须与药品生产相一致。对可以重复洗用的盛装容器,应按SOP要求清洗干净。
3.2.2、物料进入生产前,应在拆包间(外包装清洁处理室)除去第一层外包装。不能除去外包装的应对包装?擦、吸尘等洁净处理,保证清洁、无尘,进入无菌室的物料还需要先进行灭菌。
3.2.3、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适宜的工艺用水;直接与药品(中间产品)接触的设备、工具、容器、内包装容器最后一次冲洗用水应与生产用水一致。
3.2.4、应根据验证的结果规定对工艺用水监测周期,确保工艺用水符合质量标准要求。
3.2.5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、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、符合生产要求。
3.3、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
3.3.1、各车间、工序、岗位、容器、工具、地漏、更衣室、缓冲室、设备等均应按相应的清洁操作规尘进行清洁、消毒。
3.3.2、各车间、工序、岗位均应制定定置图,实行定置管理,保持在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生产秩序。
3.3.3、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器具、容器应清洁,表面不得有异物、遗留物。容器、工具等使用后立即按其清洁SOP清洗干净,必要时进行消毒,不得有斑迹及清洁剂、消毒剂等残留。
3.3.4、生产工作间、流水线、设备、容器等均应有卫生状态标志。
3.3.5、每批生产结束时,应按规定清场。
3.3.6、洁净区的生产,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运得达到自净后才能开始。(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。)
3.3.7、非无菌药品液体制剂的配制、过滤、灌封、灭菌等过程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3.3.8、中药提取的浸膏(清膏、 稠膏)应置密闭容器中冷冻(或阴凉)保存,并规定存放期限。
3.3.9、原料药生产时,物料、中间产品、原料药在厂房或厂房之间流转时应有避免混淆与污染的措施,如明显标记、分隔放置、容器加盖等。
3.4、设备卫生
3.4.1、每一批产品生产结束,每一天生产结束必须按标准操作规程清洁设备。清洁要求做到设备主体清洁,无跑、冒、滴、漏,轴见光、设备见本色;设备周围无油垢、无油污、无污水、无杂物;
3.4.2、难以清洗干净的毒性药材或重金属药材生产使用的设备、容器、工具、衡器、管道应按品种专用。
3.4.3、原料药的生产设备,更换品种时,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洁。在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时,如有影响产品质量的残留物,更换批次时,也应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洁。难以清洁的特定类型的设备可专用于特定的中间产品、原料药的生产或储存。
3.4.4、经常使用的工具、零配件等应存放于指定的工具柜内,整齐码放、专人保管。净化工程内使用的工具、模具、零配件等应从物流通道进入,并按规定清洁、消毒,入室后定置、整齐码放于符合净化工程要求的柜内。
3.4.5、净化工程内的清扫工具宜采用真空清扫设备,如吸尘机,尽可能不用扫帚,不能使用掸子。
3.4.6、按标准操作规程要求清理捕尘装置、管道系统和集尘器内的粉尘,注意动作要轻,避免扬起灰尘。
3.5、人员卫生
3.5.1、穿戴要求:
①根据各生产区域的规定穿戴工作服,并遵守净化程序。
②穿戴洁净工作服时,要从上往下穿戴,要对着镜子检查穿戴工作服的情况,要求帽子要包盖全部头发,口罩要遮住口鼻、胡须、衣服要拉(扣)好,鞋要趿好,裤头要束在衣服外等。
③在300000级和100000级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区工作,每班洗一次洁净衣裤、帽和口罩;更换品种时,必须换洗工作服;工作鞋每周至少洗2次。
④更换下来的工作服应分区域集中,装入专用容器中,标记明显。
⑤不同颜色、款式的工作服(即不同区域、不同岗位的工作服)不能同时在同一洗衣机内洗涤。
⑥洁净的工作服应存放在使用工作服洁净度级别一致的保管(柜)中保管。
3.5.2、个人卫生:
①随时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卫生,做到“四勤”;勤剪指甲,勤理发剃须,勤换衣服,勤洗澡洗头。
②工作前洗干净手,不涂?化妆品,上岗时不佩戴饰物、手表。
③不携带个物品进入生产区, 不在生产区内吃东西及吸烟。生产区内的饮水间要干净、整齐,对生产不造成污染。
④净化工程内随时注意保持手的清洁,手在消毒以后,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,不裸手直接接确药品及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、容器表面。
四、净化工程(区)的作业程序
4.1、人员进出净化工程(区)的标准程序:
人员进入洁净区操作人员更衣程序(流程图)
进 |
出 |
|
4.2、物料进出净化工程(区)标准程序
4.3、生产过程管理
4.3.1、生产前检查
生产操作前的检查:生产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有无上次生产遗留物,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后,对本次生产所需生产操作文件、生产需用的所有物料、生产记录空表格进行全面检查。
4.3.2、生产现场的检查内容
①检查生产现场有无上次生产遗留物;
②生产场所清洁、卫生,符合该区卫生要求,有清场状态标志;
③需用的设备、设施完好,有状态标志;
④容器具符合清洁要求,有清洁标志;
⑤计量器具测试范围符合生产要求,并有“检定合格证”,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,生产用的测量仪器、设备上的仪表完好(不失灵)。
4.3.3、文件的检查内容
①检查批生产指令,明确生产品种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生产批量、生产周期、生产日期等;
②工艺规程、标准操作法或岗位SOP(文件号);
③使用设备(编号)及设备标准操作SOP(文件号);
④使用设备清洁规程(文件号)。
4.3.4、物料的检查内容
①核对领料单内容并核对物料是否附有检验报告书(编号);
②所用物料与生产指令是否相符;
③检查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、清洁,并称量、核对。
4.3.5、所需岗位生产记录、清洁记录、清场记录、设备运行状态标志、中间产品卡等空白表格齐全。
4.3.6、质管员复核后签发准产证,检查记录(准产证)纳入批生产记录。
4.3.7、生产过程的复核:生产过程应对领用物料、投料称量、工序清场等进行复核。
①物料领用的复核:领料时,领料人根据领料单,核对物料的品名、规格、批号,领取后在领料单上签名。
②投料工序物料称量的复核:称料时,复核人应对衡器及各种物料称量进行复核,并在称料记录复核栏上签名。
③各工序清场的复核:各工序清场结束后,由质管员复查现场,合格后,发给“清场合格证”。
4.3.8、现场监控:
①各工序现场监控时,质管员应经常检查生产操作是否执行SOP及产品质量标准。
②使用特殊物料投料时(特殊物料包括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毒性药材、贵细药材),质管员应现场监控投料,填写监控记录,并附于批生产记录中。
4.3.9、生产过程的状态标志
①生产操作间运行中状态标志
生产操作间应挂上生产状态标志牌,标明加工产品的日期、工序、加工品名、规格、(包装规格)、批号、数量、操作人等。
②生产操作间生产结束后的状态标志
A.生产结束后而又未进行清洁的操作间,应挂上黄色的标有“待清洁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B.生产结束后已清洁的操作间,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已清洁”字样的状态牌。状态牌中应标有清洁人、清洁日期。
C.已清场完毕的,经质管员检查合格并已签发清场合格证的操作间,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已清场”字样的状态牌。状态牌中应标有清场人、清场日期。
③现行工艺暂未使用的操作间,应挂上白色的标有“备用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④生产设备的状态标志
A.设备状态标志。
a.完好的设备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完好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b.待检修的设备应挂上黄色的标有“待检修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c.正在修理的设备应挂上红色的标有“正在修理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d.无检修价值或已报废而又未搬离生产现场的设备,应挂上红色的“停用”字样的状态牌
B.设备运行状态标志。
a.所有运行中的生产设备,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运行中”字样的状态牌,并标明产品名称、批号、数量等内容。
b.现行工艺暂未使用的设备,应挂上白色的标有“备用”字样的状态牌。
c.运行结束又未清洁的设备,应挂上黄色的标有“待清洁”字样的状态牌,当班生产结束必须进行清洁。
d.清洁完毕并经班组长或工艺员检查确认清洁的设备,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已清洁”字样的状态牌,并注明清洁日期和清洁有效期。
⑤生产容器的状态标志
A.使用中的状态标志
盛装物料、中间产品的容器,应挂有物料卡或贴有中间产品卡,标明所盛装的物料或中间产品的名称、批号(若原辅料应标原辅料的批号)、数量等。
B.使用完毕的状态标志
a.使用完的容器,应及时送到清洗间清洗。
b.已清洁的生产容器,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已清洁”字样的状态牌,并写上清洁人、清洁日期和有效期。
⑥中间产品在中间仓要有明显标志。合格的应挂上绿色的标有“合格”字样的状态牌;待检的应挂上黄色的标有“待检”字样的状态牌;待处理的应挂上白色的标有“待处理”字样的状态牌;不合格的应挂上红色的标有“不合格”字样的状态牌,并应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区。
4.4、生产过程废弃物的管理
洁净区的废弃物应及时装于胶袋中,密闭放在指定地点,在生产结束时清除出洁净区,放于相应类别的废料堆放处,胶袋一并掉弃。